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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

根据《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桂委会〔2009〕235号),设立自治区林业厅,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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